关于申报国务院侨办2011-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
各有关学院、部门、科研机构:
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,侨办2011—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国务院侨办课题属于内部文件,课题指南、课题管理文件及课题资料等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发表,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到科技处文科科研管理科领取课题指南,有意申报此课题的老师可到各单位科研秘书处查阅。
(二)本年度的课题立项、管理、验收、保密与出版,严格按照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》执行,请申报者仔细阅读领会《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。
(三)鼓励课题组牵头人通过整合力量,就申报大课题进行整体思路和研究,同时申请人也可在大课题范围内申报子课题。
(四)每个课题组前两位成员(含课题主持人)只能申请一项课题,不得同时参与本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。
(五)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。凡申报材料不实者,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,并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资格。
(六)申报者需填报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,由各学院科研秘书11月5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文科科研管理科,同时将电子版《申请书》发送至skc@xznu.edu.cn。
未尽事宜,可与科技处文科科研管理科联系,电话:83500230。
科技处、社科处
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
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