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公安厅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部分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计划
此次录用计划共35名,具体的招考单位、职位、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,请于
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(www.zjhrss.gov.cn)
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(zjsgat.gov.cn/gb/zjgat/)
浙江省公务员局(www.zjhrss.gov.cn/col/col2/)
浙江省部分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专栏(www.zjhrss.gov.cn/col/col2547/)
浙江人事考试网(www.zjks.com)
二、招考对象和条件
(一)招考对象
报考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可以报考:
1.曾在部队服役两年以上的已退役人员;
2.全日制公安院校特警类、警务指挥与战术类专业毕业生;
3.全日制普通院校体育类专业毕业生。
(二)招考条件
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外,还应符合下述条件:
1.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。
2.年龄在18-25周岁的男性(
3.具有浙江省常住户籍的人员(以
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,户籍不限。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,户籍不限。
4.身体健康,两眼裸视力均在4.8以上,符合公安机关特警体检标准。
5.体能测评纵跳摸高和4×
三、招考办法
采取公开报名、竞争考试、严格考察、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。
(一)组织报名。采取网络报名、网络缴费确认。
1.报名
时间:
2.资格初审。时间:
3.缴费确认。时间:
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于
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,于
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,可酌情核减招考计划。
(二)笔试
公务员录用笔试科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,满分100分。
所有人员加试《心理测评》,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,不计入笔试成绩,仅判定达标与否,未达标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。
笔试时间:
8:30—10:30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
11:10—12:00《心理测评》
笔试地点:杭州市区。
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,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
(三)资格复审、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
资格复审、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招录机关实施。具体时间、地点见准考证。
1.资格复审。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)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。
部队退役人员还要求提供《退役士兵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证件(证明)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(证明)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,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。
2.体能测评。测评科目为纵跳摸高和
3.专业技能测试。专业测试的科目为12分钟跑和
(四)计算考试成绩
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,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30%、专业技能成绩占70%合成考试成绩。若考试成绩相等,以专业技能成绩高的排名在前。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:
考试成绩=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×30%+(专业技能各科目成绩之和)÷2×70%。
(五)面试
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从各职位高分到低分,按招考计划数相应比例确定面试对象,其中招考计划为5名以下的按1:3确定,6-10名的按1:2确定,11名以上的按1:1.5确定。
面试开始2天前,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,在相应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。
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。面试不合格者,不能列入体检、考察对象。面试时间暂定
(六)体检、考察、录用
面试结束后,将考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。若总成绩相等,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。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:
总成绩=考试成绩×80%+面试成绩×20%
招录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:2确定体检对象(其中5名以上按1:1.5确定)。体检结束后,按1: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。
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、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82号)执行。考察按《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》(浙公通字〔2008〕60号)执行。
体检、考察后,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特警招录专栏公示7天,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。
报考人员对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,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。本公告未尽事宜,按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1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。
咨询电话:
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0571-87286461
浙江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571-87059942
桐乡市公安局0573-88035188
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0575-85565332
义乌市公安局0579-85534302
附件2: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标准
附件3: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实施细则